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生前对其财产的处置意愿所作的书面表达。遗嘱并不是万能的,它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。那么,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?下面就来一一介绍。
1. 遗嘱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没有意识清醒时所作的遗嘱无效。
2. 遗嘱人在被威胁、恐吓或者被迫的情况下所作的遗嘱无效。
3. 遗嘱人在被欺骗、误导或者被隐瞒重要事实的情况下所作的遗嘱无效。
4. 遗嘱人所作的遗嘱违反了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原则。
5. 遗嘱人所作的遗嘱违反了法定继承制度的规定。
6. 遗嘱人所作的遗嘱违反了法定的强制性继承规定。
7. 遗嘱人所作的遗嘱违反了法定的禁止性规定。
8. 遗嘱人所作的遗嘱违反了法定的公证、见证、证人等规定。
9. 遗嘱人所作的遗嘱被撕毁、涂抹、篡改或者被毁灭的情况下无效。
10. 遗嘱人所作的遗嘱被发现是伪造的情况下无效。
11. 遗嘱人所作的遗嘱被证明是无效的情况下无效。
12. 遗嘱人所作的遗嘱被撤销或者被更改的情况下无效。
13. 遗嘱人所作的遗嘱被另一份遗嘱所取代的情况下无效。
14. 遗嘱人所作的遗嘱被法院判决为无效的情况下无效。
15. 遗嘱人所作的遗嘱被遗嘱执行人或者继承人撤销的情况下无效。
16. 遗嘱人所作的遗嘱被遗嘱执行人或者继承人依法撤销的情况下无效。
以上就是遗嘱无效的十六种情形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在遗嘱的起草过程中,一定要注意避免以上情形的发生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